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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介绍

    什么事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或通过非诉方法为委托人争的权利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风险代理律师就是从事风险代理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的律师。

    风险代理的意义

    风险代理律师有其特殊是社会价值,他为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一条法律的绿色通道,也为一些比较特殊的案件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有益组成部分。对于律师来说,随着法制的完善和信用体系的建立,做风险代理业务风险逐步可控,变的有利可图。

    主要业务范围

    风险代理律师主要从事维权业务和侵权索赔业务,包括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
 
    知识产权维权,专利维权,商标维权,软件著作权维权,侵犯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等业务。
 
    民事维权,房产,拆迁,土地承包,工程款,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不当得利,物权,票据和有价票证,海事纠纷,涉外纠纷,和有财产内容的其它民事纠纷和维权业务。

    业务排除范围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